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可不出庭应诉。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案件
当事人有权利委托
代理人代为参与
诉讼,有权对
审判人员提出回避申请,有权自行收集或要求法院调取与案件有关的
证据材料,享有充分阐述辩解观点,申请法官主持调解等各项权利,同时也有权利上诉至上一级法院,以及
申请强制执行已生效的
判决和裁定。
因此,如果被告在遭遇交通事故时选择不出庭应诉,并不意味着其放弃了这些法定权利。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
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