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所涉及的是关于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设定问题。
具体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将根据其特定用途而有所不同:
1.住宅用地(即我们日常生活中购
买房屋使用的地块):
在全国范围内应遵从相同规定,此类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最长时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如各类工厂以及工业园区等):
亦须
严格执行,在此类情形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超过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所需的用地资源:
应遵循同样准则,此类用地的
使用权期限,同样不得超过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等行业所需的用地:
全国范围应采取统一的标准,此类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其他性质用地:
依然需要按照全国统一政策执行,此类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同样设定为50年。
《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期限届满的,自动
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