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中,
诉讼时效方面的法律规定是被允许进行相应延长的。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对于要求人
民法院对民事权益给予保护的相关
诉讼,其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此种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时间自
当事人确切清楚或理应已经意识到自身民事权益受损且负有相关义务的对方开始之时起算。
然而,对于最大
诉讼时效期间,法律设定了长达20年之久,这意味着只要自当事人的权益遭受实际损害的那一天开始,经过20年后人民法院即不会再对此提供保护。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若满足特定条件下的特别情形,人民法院将会依照当事人的具体申请做出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限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