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令,则构成
犯罪行为,即所谓的“传播淫秽
物品罪”。
若该种行径涉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是其他淫秽物品,且
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为期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法律制裁。
同样,若有组织性的播放淫秽电影、录影带等音像制品,则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将被处以罚款。
如果情节加重,
刑罚也会相应提高,直至三年以上甚至是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
罚金赔偿。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