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机动车与电动车意外碰撞所涉及到的
赔偿项目,依据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
医疗费。
按照
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药费以及住院费等具体收费凭证,并结合
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严谨的
证据材料来综合确定;
其次是
误工费。
这部分将参考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个人收入情况而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第三项则是
护理费。
护理费的具体数额需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计算;
最后是
交通费。
对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受害方及其陪护人员因检查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合计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