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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的条件

我们这里需要您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请确保您年满18岁,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如果您要开通融资融券服务,建议您提前与有相应资质的券商建立合作关系并保持18个月之久;
再次,个人可以支配的投资本金需要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水平;
同时,为了保障投资安全和顺畅进行,我们需要您的交易结算资金已经被纳入了第三方存管体系;
最后,考虑到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我们需要您提供没有任何重大违约记录的个人征信报告
除此之外,投资者,为了保证您能够更好地适应融资融券业务,我们还将对您进行恰当的风险评测,并且您只允许在一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机构开立相关账户。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
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
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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