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之行为但情节轻微者,应对其进行认真严肃的教育及责令改正,并视情况予以行政罚款;
然而当
违规行为较为严重时则将被依法审判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倘若被告始终拒绝纠正错误,或者造成了大面积的网络安全威胁等不良影响,则应对其处以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至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同时也会对其
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施以相应的经济制裁,罚款额度从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至五万元人民币以下。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