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过程中若出现诊疗失误,导致患者身体遭受伤害时,
医疗机构需向患者支付全额的
医疗费用并对其进行相应的
赔偿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构成
侵权为前提,侵犯他人人身权益者,应赔偿
受害人医治及康复所需的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补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等合情合理的花销开支,同时还应赔偿其因为暂时无法工作所损失的收入。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