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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肇事罪是否属于过失犯罪范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定为一种过失犯罪
此等犯罪在主观层面上主要体现为过失状况。
换言之,行为主体对违反危险品管控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潜在危害结果抱有疏忽大意或过分自信的心理状态。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行为主体是否有意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这一点而言,其行为动机既可能源于过失,亦有可能出于故意动机。
然而,在我们将之定义为“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具体情况下,它是指行为主体在生产、存储、运输及使用各类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有毒害性和腐蚀性物质的过程中,因过失引发重大灾害性事故,并对社会财产和人员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
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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