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中双方均负有同等
过错责任的情况,若涉及到
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依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提供
赔偿。
但如若损失超过此限额,那么根据所负担责任的比例,
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金额,具体为各承担一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