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实施盗窃
犯罪之人,其应当承担之
刑事责任,包括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以及
罚金等多种形式。为了避免身陷囹圄,也就是避免被判定为有期徒刑,
当事人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被
盗窃财物的价值必须相对较低,尚未达到“
数额较大”之法定标准;
其次,在整个盗窃过程中,不得存在诸如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任何加重情节;
最后,所实施的盗窃行为并未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损害,亦未达到“
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若以上述条件为准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附加或单独处以罚金的惩罚,而非被判有期徒刑。然而,这并不代表盗窃行为就可以完全逃脱法律的制裁,仅仅是因为
刑罚相对较轻而已。另外,具体的判决结果还将受到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