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如行为者知晓他人借由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时,仍向其提供技术支援或协助,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会面临着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处以
罚金或者单独
处罚。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的情况,则应对相关的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并且对该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负有
直接责任的人员,同样按照第一款规定进行惩罚。在您所描述的情景下,假设底部的个体为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那么他们的犯罪行为可能不会受到
刑事制裁,除非他们的行为还触犯了其他罪行。如果他们仅仅是提供了帮助,但是尚未达到
情节严重的地步,或者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其他
犯罪,那么他们可能不会被判处
刑罚。如果底部的个体是指普通员工或者不知情的第三方,那么他们可能不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除非他们实际上已经知道并参与到了
犯罪活动之中。总的来说,是否会被
判刑以及判刑的时间长短,都将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
证据,其中包括行为者的主观明知程度、行为的性质以及产生的后果等等因素。如果底部的个体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述的情节严重的情况,或者他们并未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不会被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