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法律规定,若涉及有关卡主涉嫌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的
刑事诉讼,该卡主将有可能承受如下多种法律责任及相应后果:
首先,承担
刑事责任方面,卡主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有可能被课以
罚金;
其次,在
行政责任层面上,若卡主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则可能会按照
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再者,从
经济损失角度来看,若卡主身为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或其他负有
直接责任的人员,那么其所在单位也有可能被判定需支付罚金;此外,个人信用记录受损也是卡主可能面临的后果之一,这可能会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
贷款申请等社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社会声誉受损亦是卡主所要面对的风险之一,社会公众可能会对其产生负面评价,从而影响到他/她的社会形象与声誉。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最终由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