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妇产后是否可以
办理离婚这一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女性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无权
主动提出离婚请求,然而对于双方协商
自愿离婚以及
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是允许的。
纵观法律体系,我们不难发现,尽管存在男方在女性生育后一年内不可提起
离婚诉讼的条款,但同样也并未规定双方不能通过签订协议达成
离婚意愿,亦或是妇女本人无法发起离婚诉讼的限制。
因此,在此期间内,产妇如需
办理离婚手续,理论上是可行的。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