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于携带
凶器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
违法行为,若情节恶劣,可处以五日至十日不等的
行政拘留,同时还可附加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关于携带凶器被
刑事拘留的期限问题,若
情节严重,
拘留期限可达五日以上,然而具体
拘留时长需视案件实际情况而定,由公安部门依法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