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无证犯危险驾驶罪咋判

无证犯危险驾驶罪咋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规定,该条款主要指出,任何当事人对未经许可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公诉机关认定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危险性时,均应接受相应法律制裁,包括推行强制拘役措施以及罚款等附加刑罚。若在无证驾驶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相关犯罪行为,则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处罚更为严厉的条款进行定罪量刑。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及法院的裁决权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