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
袭警罪系指对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施
暴力攻击的
犯罪行为。若辅警亦属于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范畴之内,则对其进行殴打的行为便构成了袭警罪。关于该类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将视具体案情而定,其中包括袭击方式、所产生的后果及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等因素。若袭击行为未涉及
枪支、
管制刀具的使用,亦无以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方式进行,且未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制的
刑罚。如行为性质更为恶劣,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决应由法院依据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
法规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