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罪必须有哪些证据

职务侵占罪必须有哪些证据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条规定,若欲判定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犯罪,则需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行为人为各类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及其它有利害关系的公共团体)中的参与者;其次,其行为必须是在职务范围内进行,并通过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该组织的财产,且涉案金额须达到一定标准。在证据方面,通常需要提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财务记录等多种形式的证据,以证实行为人确实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财物的事实,同时也需要明确财物的具体价值以及非法占有的具体数额。除此之外,还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的身份及其所担任的职务,以及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只要证据充足,能够充分证明行为人符合以上所有条件,便可依法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