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之时,
当事人所涉及之子女抚育权问题应当经由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共识;
若经协商无果,则应由具有权威性的
司法机关作出裁决。
在司法裁判阶段,法官将遵循如下法则:对于不足两岁之未成儿,原则上应由母方亲自承担
抚养责任。
而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小孩,若雙亲无法就抚育问题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并按最利于
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原则做出最终判断。
对于已年满八周岁的儿童,他们所表达出的自身真实意愿也应该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