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阁之女依法必须承担起
赡养父母的责任。
已成年子女对于父母具有赡养、扶助以及维护的法定义务。
倘若成年子女未能履行该项义务,身陷贫困或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状况堪忧的父母,有权向其索要必要的
赡养费用。
此外,子女对父母的
赡养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因其父母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而受到影响甚至消失。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