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界定“借”字名义下的受贿
犯罪构成要件时,一般考虑到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行为主体须为
国家公务人员,即在其履行职务过程中,以借钱为手段进行谋取私利;
其次,
行为人表面上以借贷为由,但实际上并没有返还财产或者丧失偿还能力的真实意愿;第三,行为人所收取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较大标准,并且行为人具有
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最后,被借用的财物与行为主体的
职务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紧密联系,即这些财物与行为主体的职权或职责密切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受贿罪。
犯第一款罪,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