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在哪里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在哪里

在法律体系中,受贿罪与贪污罪这两种极具相似性的犯罪,其显著区别主要集中于犯罪主体犯罪行为两个方面。具体来说,受贿罪往往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凭借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采取私下或公开形式非法接受其他人所提供的财物,并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为他人谋求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利益。然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他们出于个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手段,也包括其他不正当的方式取得和占有公私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