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分包的情况下,依据
承包合同约定,作为
承包人的个人或公司可将其自身负责的部分工作转交给第三方机构来完成,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取得发包人即业主的明确许可同意。
承包人所选择进行分包的工作内容仅限于非主体结构的施工作业范畴,并且该应分包单位须具备与其分包业务相匹配的特定资质与等级。
此外,分包行为仅能出现一次,严禁再行进行二次或者多次的分包操作。
《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