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将车辆外借他人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法律上一般会责成实际使用车辆者承担全部责任,而出借者则无需负有特定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当
机动车之所有权人和管理人为租赁、借用等特定情形出现时,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和管理者并非同一主体,在此基础之上,倘若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并给他人带来财产或
人身伤害,按照惯例,应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负责全部
赔偿;
若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行为的话,那么他们也应当担负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