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程序通常涉及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申请者(通常为
涉嫌犯罪之人及其亲属)向作出决定之机关(多为公安机关或检察单位)
递交书面请求,阐明退还
保证金之意愿;
其次,原决定机关对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续行冻结保证金之必要;经过仔细审核,若认定无需继续扣留保证金,则原决定机关将出具相应
退款通知,同时向申请人披露银行账户等相关详细信息;
最后,申请人须依据上述退款通知前往指
定金融机构办理保证金退
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