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司法程序中,是否有资格
申请取保候审并不仅仅取决于所经历的
羁押时间长短,更重要的是对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具体状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然而,如果参考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即使案件尚未超出45天的
审理期限,仍然存在着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相反地,倘若遇到不满足这些必备条件的情况,那么即便超过了这个期限,也难以取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