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系一项针对有可能被处以相对较为轻微
刑罚且其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之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的嫌疑人来说,倘若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便可向
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考虑是否批准该请求时,主事者将着重衡量以下几个要点:疾病的严重性及治疗所需时间;嫌疑人本身体质如何以及其是否存在逃避
法律制裁的可能性等等。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提交由
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佐证其病情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