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诈骗行为的
刑事诉讼案件中,倘若涉案人员已被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他们仍可尝试
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否能够获批则需视具体案情、涉案人员的认罪悔过表现以及其对社会潜在危害性的评估等多方面因素而定。法院或者检察院将依据上述各项因素进行全面权衡,以作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然而,对于那些
情节严重、涉及巨额
财产损失的诈骗案件来说,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