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合同上加盖了合同专用章而未有双方签字的情况下,并不影响其
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规定,
当事人通过文书形式(如合同)订立合同时,只要在
签订合同之际由各当事人均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进行手指印核验之后,此时合同即宣告正式生效。
但是注意,在此过程之前,如果缔结合同的其中一方已经先行完成了合同所规定的
主要责任与义务,并且获得了另一方的认可和接收,那么这一合也就已经生效了。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