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所获得利益为目的,实施秘密
窃取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或通过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手段者。在对
盗窃罪量刑时,将结合
犯罪情节及盗窃财物数量之大小、社会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方位评估与裁断。通常而言,对于
涉案金额较小但已构成
犯罪事实者,应判处相应之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并处或单
处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