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设赌场罪的
追诉期限,通常情况下为五年;然而,若该
犯罪活动涉及到更为严重的情节,甚至可能触及最高至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
量刑标准,那么其
追诉时效便提高到了二十年之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如在二十年后仍被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