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本身并不直接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然而,涉足此种非法活动极有可能与其他
犯罪行为有所牵连,比如引发赌博罪行或者涉嫌开设赌场罪。所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全称是“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是对那些为网络犯罪提供援助的行为进行打击,例如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散播病毒等。倘若为赌博网站提供诸如技术支持、资金流转等方面的协助,那么就有可能触及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