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
立案条件颇为严谨,往往须符合一定之要件方可启动
立案程序。
首先,
行为人须为公司、企业亦或其他组织中的
从业人员;
其次,必须存在明显之行为;再者,该等行为要求达到一定量级的财产挪用或附带其他严重情节。若行为人之资金使用于非法活动之中,又或是因挪用导致重大
经济损失,则将更加易于被警方
立案调查。在此基础上,
报案一方需出具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所称事实确实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