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执照被
暂扣或者
吊销期间仍冒险驾车上路的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我们将对您处以最低200元人民币至最高2000元人民币罚款,并同时有权决定是否对您采取
拘留十五日的
处罚。
此外,针对未能妥善保管驾照且不慎忘带的情况,请您理解并遵守有关
法规,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
经济损失。
首先,如果您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驾照,并且在驾驶过程中没有任何
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会先给予您
口头警告或者开出20到2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及时归还您所驾驶的
机动车。
其次,如果您所提供的驾照是真实合法的,但是在驾驶过程中有轻微违规行为,我们会按照实际情况对您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且将机动车交给您。
最后,如果您无法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我们将会判定您为
无证驾驶,届时您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