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附件第二百三十六条款的详细阐述,年龄不满十四岁的初中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以及心智发育尚待完善,无法具备充分的性
行为能力去实施强奸的
违法行为。然而,当初中生达到了法定的十四周岁,并且在进行性行为时采用了
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他就有可能触犯强奸罪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年龄低于十四周岁的初中学生,根据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他们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也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
刑事处罚。然而,如果这些初中生已经超过了十四周岁,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具体的
量刑标准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