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故意伤害罪必须有伤害后果吗

故意伤害罪必须有伤害后果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的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来说,确实需要存在伤害的事实结果才符合定罪条件。此项法律条款对意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从而触犯刑律的行为进行了明文规定,同时也针对伤害程度的差异性,设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标准。然而,若仅仅存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恶意意图,但实际上却未能导致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后果产生,那么按照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似乎尚不足以构成所谓的故意伤害罪。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如果想追究某人的故意伤害罪名,就必须得证明其已经导致了实际的伤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