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就医并保留票据,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凭证,无论是人身损害相关的医疗票据,还是财产损失的维修票据等都要留存好。
(二)与对方及保险公司积极协商赔偿事宜,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如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各项费用和财产损失赔偿的内容,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三)若协商不成,果断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借助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足额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