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冒充律师实施相关行为可能会被判定为
犯罪,其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具体案情,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中,若某人虽自称律师却并不实际参与任何委托案件或从中谋求私利,且并无故意
欺诈行为,便不构成
违法行为;
而针对第二种情况,即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应当依法受到公安机关的
处罚,包括停止非法执业、没收
非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十五日以下的
拘留等严厉制裁措施。
此外,若任何人在未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前提下,由于从事诉讼
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获取经济利益的,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
吊销执照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律师法》第四十六条
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
纠纷,受理律师的
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