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毒品问题日益严重,贩卖毒品已被法律视为严重的
犯罪行为。
关于此类型
犯罪的司法过程,相关事宜均由公安机关直接负责,包括
立案调查环节与
审查起诉环节,而审判环节则交由法院全权处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立法约束,贩卖毒品罪即指一种明确知晓并故意从事毒品交易的恶劣行径。
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有偿地转售毒品或出于营利目的而
非法收购毒品。
此外,贩卖毒品罪乃是
行为犯,不论毒品数量之多寡,均需追究
刑事责任,承担相应的
刑事处罚。
换言之,只要存在贩卖毒品的行为,便触发了犯罪的成立,按照中国《
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公安机关有权向其提出
刑事立案申请并展开
刑事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
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
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