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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案件应由哪个机关管辖

近年来,毒品问题日益严重,贩卖毒品已被法律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关于此类型犯罪的司法过程,相关事宜均由公安机关直接负责,包括立案调查环节与审查起诉环节,而审判环节则交由法院全权处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立法约束,贩卖毒品罪即指一种明确知晓并故意从事毒品交易的恶劣行径。
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有偿地转售毒品或出于营利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此外,贩卖毒品罪乃是行为犯,不论毒品数量之多寡,均需追究刑事责任,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换言之,只要存在贩卖毒品的行为,便触发了犯罪的成立,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公安机关有权向其提出刑事立案申请并展开刑事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最新修订: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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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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