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共享的
专利所有权的转让事宜时,首先应当遵循全体共享者之间事先达成的协议。
若并未确立任何此类约定,则需先征求并获得全体共享者的一致认可方能进行
专利权的转让行为。
所谓专利权的共享,是指某一荣获专利权的创新研发成果被两个或更多单位、多个个人或者单位与个人共同拥有和享有。
《
专利法》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