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权债务转移过程中涉及到的
债务人是否需要在相关文件上加盖公章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分析判断。
当发生债权的(资产)转让时,只需明确通知到作为债务人的合同对方即可;
然而,若涉足
债务(义务)的转让,那么法律规定
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双方均应签署契约性的书面协议,且债务人还可选择在这份协议上加盖公章。
除此之外,也可以采用签章或是以手指按下指纹的方式作为正式的署名方式。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