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公司经营纠纷专题 > 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任职资格有哪些限制

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任职资格有哪些限制

那么将无法成为公司的董事:
首先,如果一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亦或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话;
其次,倘若因为贪污行贿、侵吞或挪用他人财产,破坏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遭受刑事处罚并且在处罚期结束之后的五年内仍未满限;
第三,如果在一家已经破产清算的公司或企业中担任过董事、经理或是厂长等职务,并且对这家公司或企业的破产负责的话,自这家公司或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完毕之后也不能超过三年的时间;
再次,如果曾在因为非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超过三年任期的公司或企业里担任过法定代表人并承担起个人责任;
最后,如果个人背负着金额较为庞大的债务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希望通过以上详尽的说明,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最新修订:2024-07-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