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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您需要准备起诉书;
其次,将个人的身份证件正本以及复印件妥善保存备用;
再者,您需要获取并提供结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同时,也需准备就绪对方当事人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当夫妻中的一方有意愿申请离婚时,可以选择由所在地区的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人必须为婚姻关系的直接当事人才可成功提起离婚诉讼,而任何其他不相干的第三者均无权以提起诉讼的名义提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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