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宣判确认为窃罪的被告者通常会被监管于看守所内,直至经过
司法审判并判定其有罪前方能转移到监狱服役。
2、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安机关对调查过程中遇到的
犯罪嫌疑人,有权决定将其在规定时间内(至多不超过24小时)送交看守所进行
羁押。
对于被判定有罪的罪犯,应依法送往监狱执行
刑罚。
在公安机关实施
拘留行为时,必须向
被拘留者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羁押,且非特殊情况下,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
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形消除后,也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3、对于个人
盗窃公私财物的案件,若
涉案金额达到“
数额巨大”的标准,即以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则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达到“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即以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则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
没收财产。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执行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