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贪污贿赂犯罪中,针对外国
公职人员
行贿罪之定义为通过向外国公职人员赠送财物等方式,以获取不当的商业利益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司法实践的规定来看,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的适用
刑罚标准如下:首先,若
行为人出于谋求不正当商业利益的目的而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财物,且
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程度时,应当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要附带相应的
罚金惩罚;
其次,当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的涉及金额超过了较大额后但尚未达到巨大额时,依法应当被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要附加相应的罚金惩罚。
《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
行贿行为的,可以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