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然人而言,他们的
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被明显区分为三个不同的
类别:首先,年龄在18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以及那些年满16岁但是未满18岁并且以自身劳动力收入为主导并提供主要生活保障的人士,他们被称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年龄在8岁至18岁之间且尚未独立完全的
未成年人和对自身
行为能力缺乏完整认知和判断能力的成年人则被归类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后,对于那些年纪尚轻未能达到8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其缺乏独立自主的个人行为能力,因此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其法律所规定的
代理人代为实施各类
民事法律行为。
《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