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人实施
盗窃行为之后,能主动返还
被害人所遗失之物的情况下,倘若受害者选择宽恕被告或是依据辩护律师的辩护结果进行判断,对于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可酌情予以减轻
刑罚甚至是尽可能地免除
刑责。
然而,这一决定必须视被盗物品的经济价值而定,若损失金额较大,则同样无法避免
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以及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的,应分别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这些标准,数额较大的
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处罚;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