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篮球运动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
意外伤害事件,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需要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这主要取决于在场参与该项活动的相关人员之间是否有具体约定。通常来讲,此类具有竞技性质的体育运动属于参与者自甘冒险的行为范畴,只要组织者和参与者在此过程中无任何过失,便无需对由此产生的损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
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
侵权责任;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