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在获得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后大约三个月内便有可能作出最终判决,自此直至案件被正式移送至法庭,
诉讼程序将贯穿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环节,该阶段通常持续两个月(倘若案情极为复杂,经检察机关批准,
侦查期限亦可相应延长一个月)。待
案卷转交至检察院审核
起诉,通常需时整整一个月(对此,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亦可适度予以延长)。若检察院认为
证据尚不充足,无法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有权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
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须对案情及证据进行进一步梳理整合,并再次提交至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向人
民法院
提起公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
起诉材料后,通常会在一个月内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