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对于在网络上制造不实消息且
情节严重恶劣者,应按照诽谤罪进行
量刑处罚。依法犯有诽谤罪行者,将依照
刑法判处三年以下不等的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需要强调的是,诽谤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
犯罪类型之一,但若其行为对社会
公共秩序及国家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则不受此限制。
此外,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
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罪犯,在量刑时应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
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
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
被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
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